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广东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截止2021年5月底)

发布日期:2021-06-28 阅读次数:175 来源:广东省商务厅


根据《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5号)第五条规定:国家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实行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报废机动车回收活动。

广东省有资质且在营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名单(截止2021年5月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