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汽车服务业协会

敲警钟!4S店如何规避“接送车服务”中存在的风险?

发布日期:2019-07-31 阅读次数:69 来源:人和岛

导读

前段时间,常州某汽修厂维修工在给车主送车途中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接送车服务”作为4S店避免客户流失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执行的过程中却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一旦发生事故,4S店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又将承担怎样的责任?在日常的管理中4S店应该怎样规避危险?又该怎样进行风险管控?


7月17日上午,江苏常州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一辆黑色汽车突然失控,驶入同向非机动车道,连续撞上了隔离护栏、众多电动车以及两辆汽车。据说被撞的电动车拖走了一板车,事故现场伤亡惨重,一片狼藉、惨不忍睹,此次事故造成了3死10伤的严重后果。


对于此次事件,警方通报称肇事司机徐某某是个体汽车补漆修理工,夫妻两人正打算将刚补好漆的车辆送还给车主,途中徐某某突然出现晕厥、口吐带血白沫,因此致使车辆失控,排除了酒驾、毒驾的嫌疑。



此次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小的反响,网民和媒体更多的将关注聚焦在“肇事司机是否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该车车主该不该承担赔偿责任”等问题上;而对于“维修厂与肇事司机之间是什么关系”、“肇事维修工外出送车是否是其职务行为”以及“维修厂该承担什么责任”等问题谈及的并不多,也许大家都认为维修厂的责任是跑不掉的,所以也没什么讨论的必要吧。


然而作为一个汽车人,笔者认为自己有义务去更进一步的探寻事情的真相,理清责任的划分。维修厂应该承担怎样的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之后是否有权向肇事司机进行追偿?笔者所做这些并不是为了无中生有,而是希望通过此次的重大事故为所有4S店的售后送车服务敲响警钟,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笔者在一篇报道中看到,“肇事司机徐某某是汽修厂的工作人员,平时的具体工作就是维修车辆以及进行接送。”


“接送车服务”是汽车维修行业普遍采取的一种服务方式。许多4S店,尤其是豪华品牌的经销商都会承诺可以为所有客户或者VIP客户提供免费接送车服务,以换取客户到店维修保养的产值,避免客户流失。另外,随着近年来4S店售后维修市场的竞争加剧、客户流失率的增大,许多原本没有提供此项服务的经销商为了挽回流失客户,尤其是为了挽回那些受“地理位置便利性”影响,因为距离远而流失的客户也开始提供此服务。其实,“接送车服务”过程中隐藏着巨大的风险和隐患。


一、从7.17常州事故责任分析,看4S店接送车服务的巨大风险。


(一)要分清责任,首先要界定法律关系。


笔者认为,此次事故涉及肇事维修工、维修厂、车主,受害者各方关系。首先要理清关系,维修厂与车主之间是一种承揽关系,承揽人要承担过程风险。汽车在修理完毕交接给客户之前的责任由修理厂全部承担,肇事维修工如果与维修厂之间是劳动关系,此次外出送车是履行工作职责,且肇事司机不存在主观故意或过错,那么修理厂也要承担全责。


也就是说,在4S店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过程中,在客户车辆交给店内员工之后或者车辆未交付给客户之前,发生的过程风险都是4S店全部承担。


可见,过程中不可控风险巨大,包括受害者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客户车辆的毁损,在保险赔付之外,都会涉及到维修厂的赔偿责任。


(二)车主是否应该担责?


笔者认为此案属于侵权纠纷,侵权责任的判定原则主要是基于车主是否存在过错,车主无过错即不担责。也就是说除非是车主明知肇事司机不具备驾驶资格或明知车辆有缺陷还坚持让其送车或者维修厂不愿为车主送车,而车主坚持要求维修厂为其送车,否则无需担责。


车主维修车辆期间,无论是否约定送车,只要不是车主主动提出送车付费,当发生安全事故后就应当由维修厂承担全部责任。在车主与维修厂的承揽关系中,默认维修之后送车是维修厂的义务,且汽车已经送至修理厂维修,在维修期间车辆实际上已经脱离了车主的控制和支配。因此,在本次侵权事件中车主没有任何过错,基本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


可见,接送车服务过程中发生意外,车主是不担责的。


车主有责任配合受害者完成保险公司的理赔,车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有责任在限额内依据车主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赔偿。保险公司可以在限额内首先赔偿受害者,如若之后受害者起诉法院请求赔偿,车主及保险公司、肇事司机、维修厂都有可能成为被告。由于此次事故受害者伤亡损失较大,法院也有可能会判决四被告都要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之后可以再进行追偿,车主可以向维修厂进行追偿,维修厂可以向肇事司机进行追偿,这样才能保证死伤者得到及时的救治和赔偿。



(三)肇事维修工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


判断肇事维修工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主要看其是否存在主观故意或过错。如果警方调查后确认肇事司机是由于突发疾病且之前无病史而意外造成事故,可能就不用担刑事责任,只承担民事责任,即赔偿责任。


肇事司机如果存在撞人的主观故意,例如像传言所说是因夫妻吵架抢夺方向盘而导致事故发生,就会面临“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处罚,最高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如果肇事司机是由于油门当刹车等过失行为造成的事故,就会判处“交通肇事罪”,最高判7年。


可见,在4S店接送车服务过程中,员工有故意或过失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就算纯属意外也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员工也可能会提出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务,根据《侵权法》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无论怎样,“接送车服务”过程中4S店的责任都是跑不掉的。既然责任是无法逃避的,是否要放弃“接送车服务”呢?笔者认为,凡事都存在风险,只有找到规避和控制的方法,才是真正解决问题的良药。那么,4S店该如何避免和控制风险,就是4S店管理者必须要考虑的事情了。


二、4S店提供接送车服务必须要进行风险控制和事前、事中、事后监管,避免公司和员工因此遭受损失。笔者有以下六点建议:


(一)仅为VIP客户提供接送车服务,且需客户提前一天主动预约。


VIP客户一般均为店内的高价值客户且回厂频次较高,具有购买充值或服务套餐活动的经历。这样,一方面缩小了提供接送车服务的范围,让VIP客户感受到不一样的待遇;另一方面也有助于提升客户保留率,降低客户流失率;同时,对于利润减少影响也较小。


(二)提供接送车服务时,与客户签订免责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通过与客户签订免责协议明确接送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必须由客户车险进行理赔,客户必须无条件配合,且客户不再向4S店申请保险公司理赔之外的额外赔偿。当然,这个免责协议就算签订了也只能够约束车主与4S店双方的权利义务,不能对抗第三者,即不能对抗类似常州事故中的受害者一方。


(三)加强对接送车服务员工驾驶资格及驾驶技能的考核和认证。


4S店内部可以拟定驾驶员等级,规定公司内部员工取得驾照且驾龄在1年以上才有资格参加此项考核和认证。可将驾驶员等级分为一到三级,由销售经理、服务经理、行政经理共同参与考核,只有通过考核的驾驶员才能驾驶相应级别的准假车型。


例如,一级驾驶员是最高界别,可以驾驶客户车辆,即有资格外出执行接送车任务,也有资格在车间内移动客户车辆或外出试车(外出试车是4S店售后工作中非常普遍和必要的工作流程)等;同时还可以驾驶商品车、救援车、代步车以及进行试乘试驾工作等。二级驾驶员,只能驾驶工作车、救援车、代步车。三级驾驶员,只能在公司区域内、车间内部驾驶工作车、救援车、代步车、试驾车以及客户车辆迁车等。



(四)4S店内部应制定接送车服务工作流程。


4S店基本上不会为接送车服务配置专人专岗,所以接送车服务涉及的客服人员或服务顾问在接受客户预约后,要明确相关负责人,由谁来负责人员调度、车辆调度以及客户接送车服务的衔接和安全管控。要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接送车过程中的安全和效率以及与客户沟通的顺畅度和满意度,同时还要保证客户车辆到店后维修保养的及时性。


4S店既然提供了这项服务就应该将其做好,否则投入了人力物力,冒了巨大风险,换来的却是客户的沟通不畅或是服务不满意,那不就得不偿失了。


(五)4S店也可以采取滴滴代驾的方式为客户提供接送车服务,实现风险转移。


对于部分豪华品牌,尤其是超豪华品牌,为客户提供接送车服务是不可避免的事项,笔者认为可以尝试采用“滴滴代驾”的方式,由4S店承担代驾费用。其实,通过代驾完成接送车服务在国外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行为。这样可以将过程风险转移给第三方平台,从而降低4S店的经营风险,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六)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控档案,关注员工的健康状况。


近日有媒体报道,经医院诊断肇事司机患有慢行肾衰竭、尿毒症早期、高血压、心功能不全等疾病,事故发生时可能是因此诱发的“癫痫发作”。这也再次为4S店敲响了警钟,管理者应关注员工健康状况,了解员工生活状态,定期为员工进行健康体检。


可能有很多4S店每年都在为员工提供年度体检的福利,但是,有时候个别员工提出一些理由放弃了体检,4S店应对这类人员更加关注。另外,管理者需要知道的是普通体检根本不能满足对4S店油漆工、钣金工等职业病防御需求。油漆工、钣金工应根据当地安监局的职业卫生部门要求,在有相关资质的医院进行专业体检。



最后,笔者想说当前汽车市场低迷,4S店经营亏损成为常态,经营风险越来越大,资金风险、库存风险、管理风险、运营风险等无不让管理者和投资人伤透脑筋。然而,越是在艰难的时刻,越不能放松管理,这次事件也算是又一次为4S店敲响了警钟!